近年来,我市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体系,完善相关制度,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质增效。截至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3.6万人,待遇领取人数达到85160人,参保率长期稳定在99.16%以上,月人均领取养老金277.62元,位居廊坊第一位。
政策创新,提升保障水平。2019年,把缴费档次由原来的100-1200元调整为200-8000元,缴费补贴由最高60元提高到120元,并制定积极的鼓励政策,对缴费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一年其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充分体现了“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率先建立丧葬费补贴制度,城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可享受720元的丧葬费补贴,所需资金由本级财政全额负担。创新实施“分段式”基础养老金政策,将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根据年龄划分为3个档次,9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可领303元。照顾重残群体,为每个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保险费;照顾计生群体,对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父母参保缴费补贴增加20元,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一方伤残或死亡的,为其父母代缴1000元。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展以来,我市财政累计对参保缴费补贴、基础养老金补贴已经达到16.7亿元,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5万待遇领取人员享受到发展成果。
服务升级,打通参保“最后一公里”。市保险所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全部上墙。470名协办员深入家庭户内,进行户籍信息采集和参保人员家庭关系核准工作,采取“以家庭为单位”的参保模式,有效保证参保人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与多家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在每个镇、街道辖区内至少设立一个银行网点,各网点设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用窗口,实施社会保障费的代缴和养老保险基金的代发,实现保险基金社会化征缴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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