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保障物流畅通,优化管控措施,提升查验及通行效率,及时解决路网阻断、堵塞问题,做到“严防控”“保畅通”两手抓、两手硬,为了防止和有效杜绝层层加码,现就进一步加强所有来返我市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实行如下措施:
1.严格落实报备制度。所有来返我市的货运车辆,由收发货单位提前向镇区、街道报备,注明车辆、司乘人员身份证、过境手机号码、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等信息,明确14日内是否有中高风险以及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由收发货单位向属地社区(乡镇)报告,并向货车司机推送我市疫情防控和通行管控措施等信息,收发货单位自有货运车辆离开三河后再次返回的,按域外进入车辆的标准进行报备。
2.严格落实查验制度。所有来返我市的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要做好驾驶室、车厢消毒和个人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措施,主动配合我市防控查验和健康管理工作。到达我市防疫检查点后,实行“即采即走即追+人员闭环管理”。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两证两码”)符合要求后及时放行。收发货单位落实域外司乘人员全程防疫管控责任,形成闭环管理。
对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司乘人员直接放行,核酸检测有效期内不重复检测,对到达防疫检查点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立即放行。一旦核酸检测结果出现异常,立即通知前方或属地实施管控措施。
3.严格落实管理制度。所有来返我市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要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不隐瞒行程。如通过更换手机卡故意隐瞒行程或伪造核酸检测报告等手段逃避检查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将依法处理。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临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旅居史,并及时报告属地,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不主动报备或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河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交通检疫组办公室
202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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