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乱“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三河市燕顺路派出所聚焦主业,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重拳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高扬利剑守护碧水蓝天。近日,燕顺路派出所连续查处8起环境污染违法案件,依法查处8名违法人员,战果显著。
2021年8月,燕顺路派出所民警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危害生态安全的废品回收站进行检查时发现:代某亚(男、50岁,河南省固始县人)、董某娜(女,26岁,河北省邯郸市人)、徐某平(女,33岁,河南省固始县人)、竹某铜(男,53岁,河南省信阳市人)、连某玲(女,45岁,河北省邯郸市人)、肖某强(男,39岁,河北省邯郸市人)、孙某(男,40岁,河南省信阳市人)、程某毛(男,28岁,山西省运城市人)在燕郊镇某农贸市场和高楼镇某废旧市场从事废品收购,4名经营者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许可证的情况下,以10元至20元不等的价格收购拆除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并准备出售给他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询问,该8人对其无许可证、未按照规定从事经营危险废物活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8名违法人员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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