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卫健委办公室发布通知,印发河北省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工作方案。明确将设置老年人快速就诊通道,并针对满足条件的老年慢性病患者,落实针对本人一次可开具12周以内相关药品的长处方规定,减少老年患者往返医院的次数。赶紧一起看一看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实施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311号)有关要求,切实解决老年人看病就医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委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河北省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健康中国·河北行动(2020-2030年)》,不断改善老年人看病就医感受,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实施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深化医药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聚焦进一步便利老年人看病就医,增加医疗服务供给,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创新医疗服务模式,着力解决老年人反映突出的就医问题,不断满足老年人群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助力推进健康中国·河北行动。
二、工作任务
进一步完善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优化全流程诊疗服务,改善全方位就医环境,健全全周期服务体系,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切实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医疗服务,持续改善老年患者就医体验,不断提升老年人群看病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主要措施
(一)设置老年人快速就诊通道
1.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要优化老年人进入本机构的预检流程,在入口处安排专门人员,指导老年人查询健康码。设置人工查验通道,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可凭借纸质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入院就医,入院前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2.在检验、超声、影像等项目中,建立老年人优先预约检查机制,并为行动不便、思维不清等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患者提供检查绿色通道。
3.鼓励设置老年患者优先服务窗口。
(二)提供多渠道预约挂号服务
1.医疗机构要提供电话、微信、网站等线上预约和现场预约服务,畅通家人、亲友、基层医务人员等代为老年人挂号的渠道。
2.线上预约平台要允许一个账号为5~6名经身份验证后的直系亲属预约挂号。
3.为需要复诊的老年患者提供诊间预约服务。
4.医疗机构要根据本机构就诊实际,结合不同专业特点,为患者保留不低于10%的现场普通号号源和5~10%的现场专家号号源,现场号源优先分配给老年患者、外地患者及其他经核查后确有困难患者。
5.三级医院应当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前开放一部分号源,优先用于老年人挂号。
6.医联体牵头单位要将预约诊疗信息系统延伸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畅通双向转诊通道;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
(三)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流程
1.鼓励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不断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的界面设计和服务功能,简化网上办理流程,提供字体放大、语音播报、人工咨询等服务。
2.在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同时,结合老年人就医需求,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检查报告等人工窗口。
3.推动通过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多介质办理就医服务,鼓励在线下配备适老化智能终端产品,为老年人提供具有语音提示、人脸识别功能的电子自助设备。
4.在门诊醒目处设置老年人综合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助老器具借用等综合服务。
5.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开设老年人综合服务门诊,提供诊疗、康复、护理、用药指导等“一站式”服务。
(四)提供便利的药事服务
1.针对满足条件的老年慢性病患者,落实针对本人一次可开具12周以内相关药品的长处方规定,减少老年患者往返医院的次数。
2.积极开展中药饮片代煎、药品配送服务,鼓励开设老年人用药咨询门诊,为老年人提供用药指导,方便老年人就近配备慢性病常用药物。
3.推行门诊智慧药房建设,推动处方系统与药房配送系统对接,减少患者取药等候时间。
(五)积极推行入出院“一站式”服务
1.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入院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或窗口,为老年人统一办理住院登记、缴费和入院前检查检验预约等事项,优化入院流程。
2.在病区或住院部提供出院费用结算、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用血费用出院直接减免、出院小结打印等“一站式”服务。
(六)加强住院老年患者管理
1.医疗机构要加强住院老年患者肺栓塞、跌倒、误吸、坠床等安全风险管理,建立高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
2.对住院的老年患者开展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管理,并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提供膳食营养服务。
3.鼓励患者及家属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4.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陪护人员服务老年患者的能力。
(七)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
1.医疗机构要安排社工、志愿者或其他工作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导医服务,在预检分诊、自助机、挂号窗口、交费窗口、综合服务点、投诉受理中心等老年人就医容易发生不便的节点提供引导和必要的帮助。
2.鼓励门诊设置“助老服务点”,配备合理资源帮助老年人就医。
(八)构建适老化就医环境
1.医疗机构要根据老年人特点改善就医环境,设置无障碍通道,配备必要的设施。
2.在门诊和住院病房设置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3.医疗机构主要出入口设置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
4.门诊机构标识内容清晰简明、导向明确。
(九)加强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就医的宣传引导
1.医疗机构要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向老年人宣传运用智能技术就医。
2.开展适宜老年人的医疗相关智能技术的培训,帮助老年人熟悉互联网医疗服务流程和操作程序。
3.引导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就医,逐步适应现代就医模式。
(十)推动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
鼓励医疗机构通过医联体、互联网等手段将服务延伸至老年患者家中,按照《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视、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根据《居家医疗服务参考项目(试行)》结合实际优先开展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适宜居家操作实施的技术和服务项目。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7月)。各地和省直医疗机构对照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梳理便利老年人就医工作开展情况,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工作推进阶段(2021年8-10月)。全省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要求优化老年人诊疗流程,拓展服务内涵,改善就医环境,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督查整改阶段(2021年11月)。医疗机构对照具体措施进行自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成立工作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便利老年人就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我委将对各地和省直医疗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四)验收评价阶段(2021年12月)。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对照具体措施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评价,评价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送我委。我委对省直医疗机构进行评价,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推进便利老年人就医是妥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客观要求,是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务必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切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及时跟踪问效。各地要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对工作推进有力、效果明显的通报表扬,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缓慢的视情况进行约谈。同时,我委将把便利老年人就医有关工作纳入医疗服务满意度评价、医院等级评审、重点专科评审等重点工作考核体系。
(三)做好总结宣传。省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对各地和省直医疗机构便利老年人就医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典型,及时调整工作举措。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培训和解读,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引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落实工作举措,努力营造便利老年人就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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