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以下轨迹点有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村街(社区)报告,配合各级防疫部门做好防控措施。
二、接到省内外(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街(社区)报告,等待防疫部门上门服务。
三、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者,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咳痰、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等症状,请不要自行购药、服药,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打网约车等,立即报告村街(社区),采集标本进行检测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四、机场、车站、道路卡口等交通枢纽,各宾馆、酒店、民宿、学校等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落实好防控排查工作,发现风险人员,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等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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