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河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冀司通[2019]34号)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三河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经三河市司法局、三河市人民法院、三河市公安局密切配合,通过组织推荐、个人申请和随机抽选相结合的方式,按程序完成了报名、随机抽选、资格审查等各项工作,拟确定以下42名同志为我市2022年度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0日—6月24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进行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三河市司法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监督电话:0316-5160057。
来访来信联系地址:三河市司法局办公楼一层1103室。
三河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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